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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流程全解 |《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新课上线!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教育统计工作的最基层调查单位和最基层管理部门,规范基层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是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为建设教育强国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统计数据的关键。

为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监管,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全新开发《学校(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2门课程,从全流程数据质量控制的角度,为各地各校建立适应本校(地)的教育统计工作规范制度与流程提供指导。


课程亮点

1.针对不同单位的工作重点,对应开发校级/县级两门课程,保证内容的针对性。

2.每门课程均包含“职责分工”与“工作流程”两部分,职责分工部分详细介绍每位参与角色的职能;工作流程部分构建出一张完整的教育统计工作规范流程图,并按照步骤对每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分析,保证知识易学易用。

3.课程充分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全链路展示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具体流程,帮助学员理解记忆。

课程速览

《学校(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是为了指导和帮助各级各类学校依法管理、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相关人员及主要职责

规章制度依据:

根据《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和学校(机构)日常管理工作的要求,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制定《学校(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课程。

按照《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以及《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中有关要求,归纳总结出学校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相关人员及其主要职责。

职责分工要求

学校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六类:

1.单位负责人:如校长,园长等。单位负责人需要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单位分管负责人:如副校长、副院长。单位分管负责人需要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统计负责人:具体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人员,如总务处处长,总务处科长,校长办公室主任等。统计负责人需要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体责任。

4.填表人:具体承担教育事业统计任务的人员。填表人需要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

5.业务部门统计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提供的行政记录或统计台账、调查表数据等统计资料的人员。业务部门统计负责人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第一责任。

6.业务部门统计人员:具体承担本部门教育事业统计任务的人员。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

学校(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6步走

学校(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共有6个步骤:

第1步: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接受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向单位负责人或单位分管负责人专题汇报

第2步:组织校内统计工作,开展业务培训

统计机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召开布置会,开展业务培训

第3步:开展数据采集、整理、审核工作

1.业务部门统计人员整理、审核统计资料;部门负责人审核统计资料;提供给统计机构

2.统计机构审核统计资料

第4步:填写调查表,完成系统录入、校验

填表人填写纸质调查表;数据完整录入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校验

第5步:完成上报工作

1.统计机构打印纸质调查表,分送各业务部门复核;统计负责人审核纸质调查表;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

2.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统计机构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6步:统计资料归档

统计机构资料归档

课程中将详细介绍学校(机构)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中每一步对应角色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欢迎登录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平台试听课程。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是为了指导和帮助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管理、开展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

相关人员及主要职责

规章制度依据:

根据《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项管理工作的要求,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制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课程。

按照《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4号)、《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号),以及《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中有关要求,归纳总结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相关人员及其主要职责。

职责分工要求: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六类:

 

1.单位负责人:如局长、教委主任。单位负责人需要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单位分管负责人:如副局长、教委副主任。单位分管负责人需要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统计负责人:具体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人员,如发展规划科科长(股长),计财科科长(股长)等。统计负责人需要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体责任。

4.填表人:具体承担教育事业统计任务的人员。填表人需要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

5.业务部门统计负责人:负责审核本部门提供的行政记录或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的人员。业务部门统计负责人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第一责任。

6.业务部门统计人员:具体承担本部门教育事业统计任务的人员。对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

县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8步走

县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共有8个步骤:

第1步:确定统计调查对象

代码管理部门会同各业务部门,共同完成学习(机构)代码库维护更新

第2步: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接受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

第3步:做好县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统计机构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印发工作通知;汇编工作资料;对所辖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工作布置和业务培训

第4步:完成县级机表数据采集、录入、校验

填表人填写县级调查表;数据完整录入教育统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校验

第5步: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学校上报的调查表数据

统计机构指导学校开展统计工作;开展集中审核汇总工作,生成县级综表

第6步:数据上报

1.统计负责人审核县级综表;报送单位负责人审定

2.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统计机构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7步:统计资料归档

统计机构资料归档

第8步:统计数据发布

依法及时发布统计资料,供社会公众查询

课程中将详细介绍县级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流程中每一步对应角色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欢迎登录教育事业统计在线培训平台试听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