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产教融合、助推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规建中心”)联合中国电力教育协会(以下简称“中电教协”)共同开展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本次研究围绕新型电力系统背景下的新能源综合能源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覆盖“机制—专业—课程—实训—数字化—国际化”内容,突出校企协同、技术赋能与国际影响力提升,具体研究内容及申报要求详见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二、课题要求
(一)课题研究应注重应用性与创新性,注重形成标准体系、制度体系、实施意见、工作指南、课程体系及教材资源等,成果应具有可操作性、可实施性。
(二)本次课题研究以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为课题牵头单位,可以跨区域、多院校、多企业联合申报,协同研究。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的研究基础,确保按时完成项目的研究和交付,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四)课题由规建中心、中电教协共同指导。中电教协动员会员单位及相关机构参与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原则上,课题研究时限为一年。
(五)各申报单位在规建中心官网(www.csdp.edu.cn)搜索“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研究”下载课题申报书(附件2)进行填写。电子版(PDF盖章版及word版)申报书发送至jihuihui@csdp.edu.cn,邮件主题注明“新型电力系统产教融合创新课题申报—牵头单位”;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邮寄至规建中心。
(六)收到纸质申报材料后,规建中心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申报材料,由规建中心与中电教协组织专家采用集中审核、通讯审核等方式进行立项评审,对符合要求的课题予以立项。规建中心与中电教协共同开展课题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
(七)课题承担单位应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并按照要求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结题时,需提交课题研究成果及经费决算表。
(八)本次申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启动,申报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以纸质申报书送达时间为准)。
三、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季老师,010-66093433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邮编:100044)
(二)中国电力教育协会
联系人:刘老师,17275401309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