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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创新发展联盟
校企合作创新发展联盟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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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创新发展联盟组织机构


联盟设立主席团,主席团主席由主席单位法人代表兼任,任期三年。驻会主席主持联盟常务工作。主席团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办公会议,研究、讨论、检查并决定联盟的各项工作,需要时可请部分主席团单位代表出席办公会议的扩大会议。

联盟设常务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由联盟主席团征求各方意见,需有三名以上副主席联合提名推举,并经主席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正式颁发聘书。

联盟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1人,常务副秘书长2人,副秘书长3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落实主席团办公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处理联盟日常工作。秘书长由主席团聘任,联盟办公室主任由秘书长任命。

联盟主席团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由驻会主席召集主持。会议任务是:听取并审议工作报告;审议经费开支情况;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宜。联盟第一届领导机构由联盟发起单位会同主席单位协商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