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规建中心函〔2017〕27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准确掌握各高校参与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落实基地项目建设监督考核机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项目院校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项目工作安排,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决定开展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包括试点院校和培育院校)专家组入校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试点院校43所,培育院校20所)。
二、评估内容
1. 平台建设方案的实施情况
2. 专业综合配套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
3. 校企合作管理与运行机制的进展情况
4. 行业应用的实施情况
三、评估流程
(一)学校自评
请项目院校填写《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院校自评报告》,并于2017年6月10日前发至guanyujin@sugonedu.com。
(二)专家考察
2017年6月15日起,专家组将对符合评估标准的院校开展入校评估,具体流程如下:
1. 项目负责团队进行项目工作汇报;
2. 参照《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试点申报书》内容,结合高校提交的自评报告,实地检查项目整体建设情况;
3. 与项目负责人及学校师生代表就基地建设、专业合作、人才培养、远期规划以及实际效果等进行座谈。
(三)总结验收
1. 专家组对入校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就项目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形成《验收成果总结书》,反馈给相关项目院校。
2. 项目院校参照《验收成果总结书》有关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实际,完善后期项目建设。
四、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徐梦阳,13261526925
曙光教育合作中心
关钰锦,13910018014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