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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处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0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是从事教育现代化监测、教育规划、战略研究和决策分析,教育行业投资与研究,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创新发展,学校建设和后勤改革服务的专业化机构。中心成立以来快速发展,初步形成教育研究与数据、学校绿色发展、产教融合、教育投融资服务四大战略业务集群,以及中国教育智库网、中国现代教育研修中心、北京国育世纪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业务平台。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单位处级干部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选调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副处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心办公室副主任1名,创新发展处副处长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办公室副主任岗位报名条件

1. 在在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高校担任副处级职务,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满3年,表现特别优秀;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

3. 有5年以上办公室,或人事,或财务,或党务等方面工作经验。

(三)创新发展处副处长岗位报名条件

1. 在在京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高校,在京中央国有企业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正科级岗位工作满3年,或在国有企业担任相当层级职务,表现特别优秀;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8年1月31日);

3. 有5年以上管理或研究工作经验。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24:00,应聘人员登录“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ncss.org.cn/moe/)。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与报名确认

2017年12月1日—12月11日,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原则上,按不高于招聘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参加前置意向面试和笔试人员。12月12日9:00至15日24:00,应聘人员登陆平台查询是否进入前置意向面试和笔试阶段。进入前置意向面试和笔试阶段的应聘人员需要进行确认,未按期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经初审无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公开招聘计划。

(三)前置意向面试和笔试

1.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1月8日9:00—1月12日24:00确认前置意向面试和笔试的应聘人员可自行登陆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www.ncss.org.cn/moe/)打印准考证。未按期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证明其职务职级的原单位任职文件等相关材料参加前置意向面试和笔试。

2. 前置意向面试时间:2018年1月15日—1月18日

3. 笔试时间:2018年1月23日14:00-17:00

4. 前置意向面试和笔试地点: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4G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

5.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预计于2018年2月上旬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

(四)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是否进入面试需自行上网查看面试公告。

2. 面试时间:2018年2月上旬—3月上旬进行面试。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www.ncss.org.cn/moe/)和中心官网(www.csdp.edu.cn)相关通知公告。

为确保选人用人质量,面试后如无合适人选即终止该岗位招聘程序。面试结果将在相应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3月中旬,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即终止该岗位招聘程序;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任人选,中心组织考察组到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即终止该岗位招聘程序。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在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www.ncss.org.cn/moe/)和中心官网(www.csdp.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为不能任职的,即终止该岗位招聘程序。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程监督电话:66093403,廉政信箱:lzxx@csdp.edu.cn。

2.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得参加应聘。

3.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

4.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招聘咨询电话:010-66093416,66093411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