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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创新服务专题五: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推动教育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6-04-01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一、国家的政策与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对于社会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阐述:

  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场准入,加快开放电力、民航、铁路、石油、天然气、邮政、市政公用等行业的竞争性业务,扩大金融、教育、医疗、文化、互联网、商贸物流等领域开放,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清理各类歧视性规定,完善各类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医疗、教育、托幼、养老、体育等领域发展的政策。

  建立分类管理、差异化扶持的政策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二、教育的机遇与挑战

  国家提出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场准入,扩大教育等领域的开放,完善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教育等领域发展的政策。对于社会资本而言,这意味着新的机遇到来,可以进一步提升社会资本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对于教育而言,社会资本的进入和参与,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提高办学能效,推动教育改革向新的产业领域、新的发展路径迈进,如紧密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数据、大健康等国家战略,在确保教育公益性属性前提下,允许各类社会资本投入教育领域,探索混合所有制,促进市场更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本和教育资源,激活教育发展潜能,最终推动我国教育创新发展。

  三、我们的认识与实践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建立创新的教育投融资平台,与银行、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种金融机构合作,根据不同的金融需求,为融资主体创新发展量身定制高效、优质、专业的金融服务方案与产品,为教育事业发展引入更多的社会资本。

  服务内容

  1.综合实力评价

  对融资主体和融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评级,出具权威融资咨询报告,作为融资主体申请融资,金融机构和教育、财政等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的重要参考材料。

  2.设计金融服务方案

  根据服务项目为融资主体制定最佳的融资方案,选择最合理的融资方式(包括银行贷款、投资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PPP模式等多种融资方式),实现最简化的借款审批流程,争取最低的融资成本以及更多的金融增值服务。帮助金融机构设计符合国家战略、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金融服务产品,拓展教育服务领域。

  3.项目管理与后评估

  建立融资项目统筹协调机制,协同金融机构、教育、财政等部门对融资项目进行后续管理。及时发布教育金融信息,建立教育项目信息数据库。建立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域的专业化诚信评估体系,对融资主体和金融机构进行双向评估,为融资主体和金融机构提供双向服务。

  4.提供促进创新发展的完整服务链

  立足国家战略高度,以金融服务为切入点,提供“宏观规划—项目设计—金融支持—后期评估”完整的服务链;同时,为整体教育规划方案开发设计专业的战略金融服务产品。

  服务项目

  1.学科专业集群平台建设项目

  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数据、大健康等国家战略,为ICT、智能制造、新能源、环保与安全等重大学科专业集群领域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2.区域和地方发展项目

  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规划 — 融资 — 创新发展三位一体的机制,为地方重大教育发展项目,高教园区、职教园区建设,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薄弱中小学改造和危旧房改建等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3.学校项目

  为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技术转移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基地)、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建设,重大教学实验实训仪器设备购置,智慧校园、绿色校园建设,校园节能改造,高校海外办学等项目提供金融服务。

  4.校企合作项目

  规划和设计校企合作战略性平台,为校企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创办企业,校外实习实训中心(基地)、产业园区、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等项目提供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