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召开加强高校基础研究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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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习近平出席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2026-07-09教育强国建设开新局见实效(“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2026-07-07教育部等三部门部署开展2026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
2026-07-07《习近平关于基层工作方法论述摘编》出版发行
2026-07-06教育部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026-07-03关于“人工智能+”教育教学(第一批)重大专项课题立项的通知
2026-07-03关于组织开展首批集成电路产教融合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6-09关于公布低空经济智慧学习工场/工信国际低空经济产业学院项目首批建设院校名单的通知
2026-06-02关于举办2026年高校规划建设培训班(第二期)的通知
2026-05-27关于举办应用型高校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的通知
2026-05-18关于举办2026年高等职业院校教育事业统计人员培训的通知
2026-05-08关于开展AI+新商科智慧学习工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6-04-23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
2026-07-16中心第二党支部与浙江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026-07-16锚定“十五五”开局 筑牢数据支撑底座——2026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全面启动
2026-07-152026年高校规划建设培训班(第二期)在云南大学成功举办
2026-07-01中心第三党支部与云南大学职能部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发展规划处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026-07-012026中白国际产学研用合作会议在白俄罗斯成功召开
2026-06-23中心召开2026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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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新试验:“大平台+”赋能滇西大
2019-01-22专家组进校助滇西大“变轨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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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3产教融合专家组赴滇西大指导工作
2018-03-21“教育之弦”卓越创新伙伴成员名单更新
2018-04-27中心印发《“教育之弦”卓越创新伙伴管理办法(试行)》
201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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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二、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三、将第五条修改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将第七条修改为:“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五、将第七十七条修改为:“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已经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他人串通,允许他人冒用本人身份,顶替本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组织、指使盗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入学资格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入学资格被顶替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请求恢复其入学资格。”
本决定自2021年4月30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