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规建中心函〔2019〕4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深入推进未来学校研究与实验计划,推动儿童教育适应时代、面向未来、创新发展,使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大教育创新成果惠及更多儿童,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会同深圳市中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起“立幼学·育未来”未来学校实验公益捐建项目。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立幼学·育未来”未来学校实验公益捐建项目,将体现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符合儿童发展和成长规律、具有创新引领作用的高质量研究成果、课程和课程体系、产品、技术、解决方案等,应用于未来幼儿园的创建。同时,引导和鼓励广大科研院所、行业组织、先进企业、服务机构以及教育工作者等积极投身到教育改革创新和未来学校探索实践之中,参与未来学校教育教学的课程研发,面向未来推动学校形态变革和全方位改革创新。
根据项目整体规划,未来2年将向全国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免费捐建价值5亿元的现代化教学设备,包括1000套“多维智能学习空间”软件及配套课程、50000套“中幼在线”;同时设立“立幼学·育未来”学前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基金1000万元,支持开展未来幼儿园建设前沿探索研究。
二、申报对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开设学前教育专业的高等学校(含本科院校、幼儿师专、教育学院、高等职业院校等),相关科研机构等。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下统称高校)需满足如下条件:
1. 有较好的学前教育专业研究基础或师资培训能力;
2. 具有较强的研究团队资源,能够深入参与项目实施,并进行跟踪研究、指导服务、师资培训和学术研讨等活动;
3. 每一个片区选定1所高校牵头组织开展课题研究;一所高校最多指导3个片区的项目实施。
此外,项目同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中心将在全国遴选4—5所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单位作为课题研究牵头单位,承担课题研究和指导任务。
三、申报机制
1. 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幼儿园会同相关高校联合申报的,优先予以立项。
2. 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幼儿园独立申报的,由中心确定高校予以支持。
3. 以高校名义独立申报的,由高校负责与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接协调项目参与幼儿园。
4. 采取其他方式申报的,视情况予以支持。
5.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未来学校实验区”组织申报的,优先予以立项。
四、实施流程与办法
(一)实施流程
1. 立项阶段。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申报的,根据项目幼儿园推荐标准(见附件1)遴选推荐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参加项目建设,并提交推荐幼儿园汇总表(见附件2);高校申报的,按要求应提交课题申报表(见附件3),同时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沟通协商,共同遴选符合条件的幼儿园;通过立项审核后,中心与高校签订课题委托协议,并拨付课题研究经费。
2. 实施阶段(1年)。中心按照“距离相近、合作有效、沟通一致”的原则,将项目入选高校与幼儿园进行匹配,组建“立幼学·育未来”课题共同体,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幼儿园与“中幼多维智能学习空间”捐建单位签订捐建协议,并配合完成空间建设验收工作;高校指导项目幼儿园开展基于“中幼多维智能学习空间”研究工作。
3. 结项阶段。中心组织专家团队对各“立幼学·育未来”课题共同体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并按照“成熟一批、结项一批”的原则公示结项名单。中心将会同有关高校持续跟进项目幼儿园建设情况,加强相关成果的宣传推广和深化应用,为区域未来幼儿园探索建设提供典型案例和成功模式。
(二)实施办法
1. 项目以市县区为单位实施,通过中心遴选后,每个市县区赠送8—20套“中幼多维智慧学习空间”(配套性软件及课程资源,一所赠送1套),50—100套“中幼在线”。
2. 中心将对通过立项的课题共同体高校,安排10—20万元的研究经费支持。
3. 支持课题共同体基于“中幼多维智能学习空间”开发融合式课程,并参加课程相关重大活动;进入课程资源库的,由相关单位进行购买,或采取其他方式转化推广。
4. 在项目课题研究及课程研发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中心将择优确定为“中幼多维智能学习空间”课程研发基地,长期予以支持。
五、申报须知
申报方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须按照幼儿园推荐标准要求遴选推荐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幼儿园,并将推荐幼儿园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wlxx@csdp.edu.cn;高校和科研机构须按要求填写课题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wlxx@csdp.edu.cn。
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张典,010—66093449;冯帅,010—66093413。
附件1-“立幼学.育未来”未来学校实验公益捐建项目幼儿园推荐标准.docx
附件2-“立幼学·育未来”未来学校实验公益捐建项目推荐幼儿园汇总表.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