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有哪些意义?后续推进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围绕这些话题,CAETT(中国教育智库网:http://www.eduthink.com.cn/)特聘专家张志强、副主编李小娜于2016年11月10日对清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王晓阳教授进行了专访。
修法是历史性进步
CAETT(中国教育智库网):请您谈谈本次民促法修法的意义。
王晓阳教授:本次修法是一次历史性进步。法案修订是被现实推动。民办学校是要追求合理的回报,还是应该主张公益性,一直是争论不休的话题。本次修法的进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从民办教育的发展来看,对于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减少束缚,得到更多的自主办学空间和更大的发展平台,有利于筹资、融资、上市,促进营利性学校的良性发展。对于非营利性学校而言,创办人在学校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回馈社会而将学校定位于公益性机构。民促法将这两类学校分开,有利于这两类学校的规范化发展。
对政府和大众也是有利的。大多数民办学校有很大的利润空间,除此之外,民办学校往往还会获得很多附加收益。修法之前对民办学校不收税或收较低的税,于国家税收而言是损失。
CAETT(中国教育智库网):能否请您结合美国营利性教育机构与非营利性教育机构的情况谈谈对我国分类管理的启发?
王晓阳教授:美国的私立教育,大部分质量很高。美国的私立学校中也有营利与营利之分。这两类学校的产生与美国的社会文化背景有关。
例如美国的许多非营利性私立大学,由于长期的历史积累,形成较高的办学质量。高校来自于校友捐赠及社会支持。学校办出声誉后,容易形成良性循环,校友、家长、社会人士愿意给予高校更多的支持,是真正的社会参与办学。哈佛大学教育学院一位研究美国高等教育的教授提到,哈佛大学之所以有很强的实力,其中很重要的因素是校友的忠诚进而为学校带来的校友捐赠。
美国营利性大学是在20世纪90年代出现的。部分营利性大学现在甚至可以授予博士文凭。传统大学对于大众终身教育需求的反应不够及时,清规戒律也比较多,入学标准比较苛刻。而营利性大学的出现迎合了终身教育发展的需求。营利性大学也有入学标准和学位质量标准,也要经过相应的认证机构的认证。
由此可见,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可以同时存在。本次民促法修法提出将民办教育机构分为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并非没有先例。
后续推进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CAETT(中国教育智库网):新法案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应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王晓阳教授:一方面,观念上要有突破。传统的观念里,君子耻于言利,这种观念需要转变。上世纪九十年代,教育部门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而营利性学校采取的是产业运营的模式。所以从民间到官方,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来接受本次民促法的修订。
另一方面,即便是营利性学校,也必须有质量保障,不能以次充好,所以营利性学校如何建立自己的特色和信誉,如何保障质量是非常关键的,应该设置行业协会来实行同行评价。营利性学校的成本核算方面要比非营利性学校做得更好,质量也要过硬,这样才能树立口碑,树立品牌,营利性学校才能真正有一席之地。营利不代表可以唯利是图,以次充好。
不必过于担心修法可能会带来的问题
CAETT(中国教育智库网):有从业者担心,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设立营利性机构会使一些追求高质量教育的家长将学生送进质量较高的培训机构。您认为修法是否会带来义务教育阶段培训机构学生人数的增长而正规公立学校学生人数的减少?
王晓阳教授:义务教育涉及国民的基本素养、文化基础、价值观、教育公平等,所以新法案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设立营利性机构。市场存在各种教育需求,差别化需求可能会导致市场上各种教育机构的发展。这种现象并非国内独有,日本的补习机构也有和公立机构冲突的时候。美国公立中小学教学质量相对差。中小学阶段面向市场的措施有两个:特许学校与教育券,让家长有选择余地,可以选择市场上教学质量较高的私立机构,也可倒逼公办学校提高教学质量。
高需求人群的问题并非某个法案所能导致或解决的。有高需求的人数于总数而言,仍是少数,但是我国可能以后也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补充。因为教育改革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单凭一个法案修订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既然本次法案修订涉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机构,就要有策略来促使公办教育机构提升教学质量。
CAETT(中国教育智网):一些关注教育留学行业的人士认为,新法可能会导致更多家长过早将学生送到国外留学、加剧留学低龄化。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王晓阳教授:多数留学生是为了追求高质量教育,部分家长认为国内中小学应试教育千篇一律,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提高,不少家长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持学生留学。现在美国教育界人士非常关注中国留学生人数增多的现象。2015年开始,我国在美国读本科的学生数目超过了读研究生的人数,有一部分家长将学生在更早阶段送子女出国读书。
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后出国,学生存在的问题会相对少一些,而更早阶段留学会涉及很多问题,比如学生未来的生涯规划、目前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控能力等。另外,高中阶段之前,学生的心智发育还不健全,或者在青春期发育阶段,家长不在身边,小留学生学习和生活出问题的现象屡见不鲜。出于这些方面的考虑,家长会有所顾忌。
即便新法案导致低龄留学生人数增长,在整个受教育人群中也只占很小比例。根据教育部统计数字,2015年,我国在校大学生规模达到3700万人,而出国留学人数只有52万人。前几年,在美国、加拿大留学的我国学生人数大幅增长,但我国高等教育入学人数也在增长,有学者对这种现象不解。这主要是因为留学生人数与我国高考人数并非一个数量级。少数学生出国留学并不会改变我国教育的格局。此外,深入了解美国教育的人士对美国教育的看法会更客观。美国并非所有学校的教学质量都很高,无论是基础教育阶段还是高等教育阶段,学校的多元化程度很高,如果学生进入教学质量较低的学校,会影响其学业发展和之后的人生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