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规建中心函〔2019〕4号
各有关学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要求,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持续深化产教融合集成创新,以“大平台+”发展战略引领产教融合项目提质增效,以平台化、网络化、生态化思维推动产教融合模式升级创新,在先进技术、应用文科、国际合作等领域持续开展创新实践,已服务全国范围内近300所学校。
为进一步扩大产教融合项目“朋友圈”,推动产教融合项目持续高质量升级演化,根据《关于产教融合系列项目常态化申报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38号),中心于近期委托项目专家组陆续开展建设院校方案论证和遴选工作。按照“院校申报、集中审核、方案优化”原则,综合考量专家组意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学校类型及专业领域等维度,确定了数据中国“百校工程”产教融合创新项目、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中欧/中澳/中新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项目2018下半年度建设院校名单。(详见附件)
各建设院校应同项目合作公司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步骤,按照选定的合作专业明确合作思路、配备相应资源、健全合作保障机制,并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计划。中心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组织专家组对建设院校分批验收。
附件2-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建设院校名单.docx
附件3-中欧/中澳/中新产教融合+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院校名单.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