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规建中心函〔2019〕60号
各有关院校:
根据《关于公布“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入选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56号)要求,“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已进入常态化申报阶段,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项目专家组面向申报学校开展了遴选工作。按照“自主申报、校企对接、方案优化”的程序,综合考虑学校发展现状、项目交付能力及专家审核意见,确定5所本科院校(详见附件1)和10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为 “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2019年下半年建设院校,1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3)为 “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2019年下半年培育院校。
各建设学校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与项目实施方开展项目共建。中心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组织专家组对建设院校分批巡检。
各培育学校应加强资源整合和方案优化,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后可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并与建设院校同步接受巡检。
“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已进入常态化申报阶段,四年内持续接受申报,请有申报意向的学校登陆http://xqhz.csdp.edu.cn/ SchoolProject/选择申报项目,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打印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收件人:张维贤,010-66093467
附件1-“AI 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院校名单(本科).docx
附件2-“AI 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院校名单(高职).docx
附件3-“AI 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培育院校名单(高职).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