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规建中心函〔2019〕16号
各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公布“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入选学校名单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56号)要求,“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将进入常态化申报阶段,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项目专家组面向申报学校开展了遴选工作。按照“自主申报、校企对接、方案优化”的程序,综合考虑学校发展现状、项目交付能力及专家审核意见,统筹兼顾项目地域分布、学校类型及专业领域的整体布局,确定13所本科学校(详见附件1)和15所高职院校(详见附件2)为 “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2019上半年度建设学校,3所本科学校(详见附件3)为 “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2019上半年度培育学校。
各建设学校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与项目实施方开展项目共建。中心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组织专家组对建设学校建设成果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建设学校将被确认为“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学校。
各培育学校应加强资源整合和方案优化,项目实施条件成熟后可启动项目建设工作,并与建设学校同步接受审核验收。通过验收的培育学校将被确认为“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学校。
“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已进入常态化申报阶段,四年内持续接受申报,请有申报意向的学校登陆http://xqhz.csdp.edu.cn/ SchoolProject/ 选择申报项目,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打印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收件人:张维贤,010-66093467
附件1-“AI 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学校名单(本科).docx
附件2-“AI 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建设学校名单(高职).docx
附件3-“AI 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培育学校名单(本科).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