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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院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6                               来源: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教规建中心函〔20186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一批领先的人工智能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基地,推动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快速发展并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联合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内集团)共同启动“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意向明确且具备相应学科专业基础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

二、项目内容及实施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邮寄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将电子版申报书同时发至邮箱xiangmushenbao@csdp.edu.cn和lihuanying@tedu.cn。

(二)审核。按照“自主申报、校企对接、方案优化”的原则确定试点院校。

(三)实施。达内集团将与试点院校共同实施“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的建设内容(见附件2)。

(四)确认。2018年12月,中心将组织专家组对试点院校建设成果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试点院校将被确认为“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院校。

三、联系方式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广平,010-66093477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交大科技大厦15层

邮编:100044

达内时代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  玮,13911009424

 

附件1-“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介绍.docx

附件2-“AI+智慧学习”共建人工智能学院项目申报书.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