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规建中心函〔2016〕57号
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各高等院校,教育部直属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基本建设管理队伍建设,全面提升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定于2016年12月中旬举办华南、珠三角部分地区高校基本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高校校园规划、绿色校园建设、智慧校园建设、可研报告评估、项目审批管理及融资方案等内容进行授课,结合案例讲解有关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专题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题报告
1.形神兼备 和而不同——从国立中山大学、私立岭南大学到中山大学新校区建设校园规划与建筑风格(中山大学基建处处长 冯双)。
2.绿色校园建设(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院长 孟庆林)。
3.智慧校园建设之教学和平安校园系统(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专家 刘春凤)。
4.高校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方法探讨(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韦宏)。
5.高校校园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及融资方案介绍(云南省教育厅财务基建处调研员 刘其勇)。
(二)现场教学
实地考察中山大学。
二、培训对象
福建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各高等院校及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6年12月12日(报到)-12月15日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紫荆园宾馆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紫荆园宾馆)
联系电话:020-84111888,020-84111889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1480元/人。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自理。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教育之弦”卓越创新联盟成员按联盟管理办法享受相应增值服务(详见中心官网:www.csdp.moe.edu.cn)。
五、报名方式
请参训人员以学校为单位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于2016年12月6日上午12时前报至邮箱:csdpjt@moe.edu.cn。
联系人: 李秉阳 010-51684370,13810462678
景 慧 010-51687286,13021201816
传 真:010-51688924
六、缴费须知
1.请参训人员于2016年12月8日前,将培训费汇至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账户,汇款请注明学校名称和汇款用途(标注:第11期基建培训费),并务必在“会议回执”中准确填写发票抬头。发票在报到时领取。
2.缴费账户相关信息
账户名称: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汇款账号:11001007200056029675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营业部
附件:华南、珠三角部分地区高校基本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回执.docx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2016年11月17日